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重要回信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领创新创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促进创新驱动创业、创业引领就业,根据《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等文件精神,为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提升学生创新创业水平,培养学生专业实践能力,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决定举办第六届南京晓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选拔赛,现将有关大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二、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教务处主办,电子工程学院承办。学校成立“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主任由分管校领导担任,教务处处长任组委会副主任,成员包括电子工程学院、教务处、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学生工作处、社科处、团委和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电子工程学院。
学校成立专家委员会,聘请校内外相关行业专家,负责参赛项目校级评审推荐。聘请创业导师和专家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辅导团队参赛工作。
各学院成立工作小组,由院长或书记任组长,负责发掘人才,组建参赛团队,指派有经验和责任心的教师任团队指导老师,指导团队参赛工作。
三、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须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在大赛通知发布前已获投资1000万元及以上或在2019年及之前任意一个年度的收入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参赛项目,请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及江苏省赛区各赛道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四、项目赛道、类型及具体要求: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0〕5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参赛作品只能报名参加高教主赛道或“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高教主赛道安排
1.参赛项目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2.参赛方式和要求
(1)大赛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根据参赛团队负责人的学籍或学历确定参赛团队所代表的参赛学校,按照参赛学校所在的国家和地区,分为中国大陆参赛项目、中国港澳台地区参赛项目、国际参赛项目3类。国际参赛项目可不经过三级比赛推荐,主要通过驻外使馆面向全球征集、赛事合作伙伴征集选送,我省可能会举办国际项目省赛,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3)参赛项目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内容。须尊重中国文化,符合公序良俗。
3.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20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②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③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7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7年3月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②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③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参加师生共创组进行比赛。并符合以下条件:
① 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5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② 参赛申报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③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20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安排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项目必须按要求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1.参赛项目要求
(1)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应符合大赛参赛项目要求,同时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
(2)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3)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5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4)没有参加本届“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不得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比赛。
2.参赛组别和对象
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商业组。
(1)公益组
①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②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③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商业组
①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② 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③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五、赛程安排
(一)参赛报名
参赛团队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4日(6月27日24:00前还可以进行修改,6月28日,校大赛组委会将进行确认,确认后无法修改)。
(二)校级初赛
校级初赛由二级学院自行组织,网报参赛数量不得低于规定最低数量(具体数量详见附件2)。网络申报作品数量超过规定数量的40%,70%,100%分别增加复赛参赛作品1、2、4个名额不等。6月24日12点前,各学院将按照比赛要求将参加校级复赛的汇总表(附件3)及参赛作品(计划书PDF格式+演讲PPT)一并打包提交至校级大赛组委会。
(三)校级复赛
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国家或省互联网+大赛评审专家进行打分排序。将于2020年6月29日前后公布参加校级决赛作品信息。
(四)校级决赛
校级决赛初步定于2020年7月3日,大赛组委会将邀请国家或省互联网+大赛评审专家开展线下秘密答辩。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五)省级复赛
大赛组委会将荣获校赛各组别一、二等奖作品分别上报省级大赛组委会,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复赛。省级复赛时间为7月15日-7月31日。
(六)省级决赛
根据通知,暂定8月中下旬将举行省级决赛。
六、校赛奖项设置
(一)项目奖项设置
校级决赛将设高教主赛道创意组、非创意组、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三个组别,每个组分别设1个一等奖、3个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另设学院优秀组织奖4个,优秀组织奖评定根据参赛组织情况和大赛获奖情况综合计算。
(二)组织奖计分办法
大赛组织情况根据各二级学院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及大赛移动端报名的团队总数计分。报名团队数量达到学院规定申报个数的计60分,每增加一个计1分,最高计到100分。没有达到申报数量的学院不参加评选。
大赛获奖情况根据各二级学院团队在校赛中的获奖等次计分。获得一等奖的每个团队计10分,获得二等奖的每个团队计5分,获得三等奖的每个团队计3分。
获奖项目颁发相应获奖证书和奖金,对团队指导教师的奖励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七、宣传发动
学校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项目组织、推荐工作。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动员团队参赛,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学校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同时,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我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八、其它
1.各学院应通过主题班会、QQ群、微博等,广泛动员,让更多的学生和教师参与本次活动。
2.学院邀请校内外经验丰富的专家,深入开展项目指导、团队培训、效益评估、业务咨询等相关工作。
3.请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加入校赛工作QQ群(2020南晓互联网+工作群):583328304。
4.大赛组委会联系人:汪静,联系电话:86178342。相关通知及附件电子稿请从本通知下载。大赛未尽事项,以省教育厅、学校相关文件为准。
南京晓庄学院教务处 电子工程学院
2020年6月8日
附件:
关于举办第六届南京晓庄学院“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江苏赛区选拔赛的通知(6.9).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