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潘小宇发布时间:2021-04-30浏览次数:481

发布人:李群  发布时间:2021-04-30   浏览次数:1136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2021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教育管理研究人员等专业技术资格系列由学校自主评审。其他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学校进行推荐后,再向省市有关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推荐评审。

 

二、评审条件

 

(一)常规申报人员评审条件

 

教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验技术、教育管理研究人员按照《南京晓庄学院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办法》(南晓院〔201747号)和《关于下发〈南京晓庄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试行)等文件的通知》(南晓院〔201748号)要求申报。其中201811日后取得的科研成果按照《南京晓庄学院科研业绩评价标准与量化办法》(南晓院〔201830号)认定。其他辅系列另有规定除外。实行“以考代评”系列需按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

 

(二)直评人员申报条件

 

符合《南京晓庄学院教师正高级职务直评工作规定》(南晓院委〔202031号)中申报条件的相关人员。

 

(三)新增破格评审条件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推进一流应用型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教高[2021]1号),获得省(部)教学科研成果一等奖、国家级教学科研成果(优秀教材)二等奖及以上同等奖项的主要完成人、全国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金奖指导教师等破格晋升高级职称。

 

三、申报要求

 

(一)时间计算

 

申报人员的年龄、任职年限、论文论著公开发表出版时间、科研成果通过鉴定的时间等,均截止到20201231日。申报之日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已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专业技术职务。

 

(二)论文、著作

 

1.论文(著)须是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被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在增刊、内刊、专辑、论文集上发表的论文不得作为职称申报材料上报、不得填写进《评审表》。

 

2.思政课专任教师成果评价补充条件

 

根据《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行动方案的通知》(苏委教工[2020]1号),将思政课教师在《人民日报》《求是》《解放军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媒体和《新华日报》《群众》等省级党报党刊、主要媒体上发表的理论文章纳入学术成果范畴。

 

(三)访学经历(教师系列)

 

具有6个月以上国(境)外进修、学习经历,45周岁以下申报副教授、50周岁以下申报教授职称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学历要求(教师系列)

 

详见《南京晓庄学院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标准(试行)》第九条。(南晓院〔201748号)。

 

(五)转评要求

 

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连续计算。

 

四、工作程序

 

我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按岗申报、按岗评聘”的原则。

 

(一)个人申报

 

凡符合任职资格申报条件的各类人员,遵循职岗一致的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二级单位提出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申请。并由个人提供能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有效材料(材料截止时间为20201231日)。

 

(二)二级单位审核、评议推荐

 

各二级单位须成立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评议推荐小组,按照以德为先、教书育人的原则,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提出是否同意申报的意见。公开展示申报人员的工作业绩和科学研究成果等材料,同时按以下程序进行评议推荐:

 

1.民意测验。参加民意测验人员原则上为所在二级单位全体教职工,机关部门以分工会为单位进行民意测验。通过听取申报者本人汇报、考察其工作业绩,做出客观、全面的评价。

 

2.专业技术资格审核评议推荐小组结合民主测评情况,在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择优评议推荐,经无记名投票,赞成票超过 1/2方可上报学校。

 

(三)成果展示

 

申报人员的教育教学、工作业绩和成果等材料在全校范围内公开展示,时间另行通知。

 

(四)代表作鉴定

 

申报副高级职务人员须提交两篇代表作送两名具有高级职务的校外在职同行专家鉴定;申报正高职务人员须提交三篇代表作送三名具有正高级职务的校外在职同行专家鉴定。

 

同行专家鉴定代表作送审实行盲送,且送审论文鉴定结论当年有效。

 

(五)职能部门审核

 

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所有职称申报人员的《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以下简称《情况简表》)在人事处网页公开展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广泛接受群众监督,以确保职称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

 

(六)学科组评议

 

学校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指标下达到各学科组,各学科组向学校推荐时不得突破下达的指标数。学科组成员在认真审阅材料、充分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学科评议组赞成票数超过应到评委半数者方可向学校高评委会推荐。

 

(七)学科评议组评议结果公示

 

学科评议组评议结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八)校高评委会评审

 

学校高评委会将根据岗位指标数,对照任职条件,在认真审阅材料的基础上,充分评议,最后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评委会赞成票数超过出席会议的执行委员人数三分之二方为通过。

 

(九)学校高评委会评审结果公示

 

学校高评委会评审结果在学校网页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及其他各厅局备案。

 

五、材料下载

 

《南京晓庄学院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电子及纸质版各一份)、《同行专家鉴定表》(副高及以上)、《诚信承诺书》等申报材料及填写要求详见人事处网站“职称评审”中“2021年职称评审相关资料”。

 

六、纪律要求

 

1.严格遵守师德要求

 

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5年。

 

2.严格遵守评审纪律

 

参评人员应如实填报、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形式拉票干扰正常评审。各级评委和经办人员在职称评审各环节中要遵守纪律、规范程序、明确责任,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须全程回避。

 

3.严格执行纪律监督

 

学校职称评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受理职称评审过程中的投诉举报。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请各学院、各相关单位指派专人负责,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及材料审核工作。

 

联系人:李群    联系电话:86178148

 

 

 

                                                            南京晓庄学院

 

                                                          2021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