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法律方法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法律方法》主编陈金钊教授应邀为马克思主义学院师生作“案说法律方法”专题讲座。院长贾学军主持,学院教师和思政教育专业本科生参加本次讲座。
陈金钊教授以案例分析为主线,逐层递进阐释了法律方法的具体内容。陈教授认为,法律方法应包含法律思维方法、法律方法体系、法律经验技巧和智慧等三个层面。他提出法律思维方式需要“像律师一样思考”,要学会发现问题,找出错误。“法律方法体系包括法律发现、法律推理、法律解释、法律论证、法律论辩、法律修辞等具体方法。而丰富的法律经验、技巧与智慧,通常能够帮助解决疑难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发挥实际作用。”
陈金钊教授指出法律方法与制定法体系不同,制定法侧重的是行为规范,而法律方法关注的重点是法律思维规则,司法中不仅要关注法律行为规范,同时也不能忽视法律思维规则,它能够深入分析司法实践中的各种问题,发挥纠错功能。讲座结束后,陈教授还针对大家提出的问题进行了交流。同学们纷纷表示益匪浅,对法律方法与法治理论有了更为全面深刻的理解。
陈金钊,华东政法大学二级教授、法律方法研究院院长、法律方法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CSSCI来源集刊《法律方法》主编;兼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法理法史研究会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法律方法论,系中国法律方法论研究的代表性学者之一。1990年至今,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60余篇,多年荣获法理学、法史学高产作者;出版专著、教材30余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一般项目等20余项;先后获得“全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全国师德先进个人”“钱端升法学优秀论著二等奖”等。
撰稿:范跃
编辑:王翼凡
审核:贾学军
终审:李志兵